望廈條約
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《望廈條約》(又稱《中美五口貿易章程》、《中美望夏條約》;美稱《顧盛條約》)是美國與中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。1844年7月3日,美國特使顧盛(Caleb Cushing)和清朝兩廣總督耆英在澳門的望廈村簽訂《望廈條約》,共34款,附有《海關稅則》。
《中美望廈條約》從內容上與此前英國和中國簽署的《南京條約》相似,但比《南京條約》要長和細膩得多,此外它還包括了一系列《南京條約》中沒有的條例。例如第17條規定美國人可以在五個條約港口購買地產來建教堂、醫院和墓地;第18條廢除了傳統上禁止外國人學中國話的命令;第21條規定美國人不受中國司法管轄。在一點上美國對中國要求讓步:第33條明文規定禁止販賣鴉片。違反這個規定的美國人受中國司法機關判處。
美國傳教士裨治文、伯駕和衛三畏參加了翻譯和部分條款起草工作。
其他
當時簽訂條約的地點—觀音堂(普濟禪院)於1994年立了一亭碑紀念此事。